人力资源在企业承担着是服务还是管理职能

      人力资源在企业中并非单纯承担服务职能或管理职能,而是“服务与管理的有机融合体”,两者相互支撑、动态平衡,共同指向企业对“人”的高效赋能与组织目标的实现。

      从管理职能来看,HR需通过制度设计、规则执行与战略统筹,确保组织有序运行。例如,制定招聘标准以筛选适配人才、设计绩效管理体系以衡量员工贡献、建立合规流程以规避用工风险等,这些工作带有明确的“管理属性”——通过规范行为、分配资源、约束偏差,让人力配置与组织需求保持一致。这种管理并非单向管控,而是基于企业战略的“目标导向型管理”,比如通过优化组织结构提升效率,本质是为了让组织更具竞争力。

      从服务职能来看,HR需作为员工与企业间的“桥梁”,提供支持性服务以激活个体价值。例如,新员工入职时的流程指引、员工遇到薪酬福利疑问时的解答、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培训资源、通过EAP服务关注员工心理健康等,这些工作以“满足需求、解决问题”为核心,旨在提升员工体验与归属感。这种服务并非被动响应,而是“赋能型服务”——通过消除员工后顾之忧,让其更专注于创造价值,比如弹性办公制度的推行,本质是通过服务优化激发工作热情。

      两者的协同关系体现在:管理为服务划定边界(如合规制度确保服务不偏离法律框架),服务让管理更具温度(如人性化关怀让规则更易被接受)。例如,绩效管理既需要明确的考核标准(管理),也需要管理者与员工的持续沟通反馈(服务);薪酬体系既要有公平的等级设计(管理),也要有个性化福利选项(服务)。优秀的HR职能,能在“管”与“服”之间找到平衡——既通过管理保障组织效率,又通过服务激活个体活力,最终实现“组织目标与员工价值”的共赢。